好一个法外柔情,许霆案二审改判5年

[ 2008-4-1 8:12:00 | By: birder ]

“被告人许霆盗窃罪名成立,且盗窃金融机构数额巨大,本应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甚至死刑,但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情况,对其减轻处罚判处5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2万元,此案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!”

http://news.sina.com.cn/z/eyqkpwq/index.shtml

好一个法外柔情,好一个“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情况”,咣当,看到这个司法解释,看得我下巴壳都要掉下来了。

原来,司法可以随意揉捏,我对中国法律的最后一丝幻想,也不复存在了。法律的严肃性化作一缕青烟,缈然消失。

这里的“特殊性”,是不是指“网民”强大的口水呢?原来,我们伟大的网民是许霆的背后强大的亲友团。那么,今后,“皇子犯法”,是否会因为背后更强大的亲友团,而无罪释放呢?

如果,“辛普森”案发生在中国,老辛也许就不必花重金请豪华的律师团了,只要让法官口吐莲花,一句“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情况”就可以了。这要省多少白花花的银子啊。

呜呼,但愿这一消息,只是愚人节玩笑。

Re:好一个法外柔情,许霆案二审改判5年

[ 2008-4-1 13:37:00 | By: birder ]
不是这个意思,一审和二审区别这么大,还有这个"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情况",实在是太强了
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
Re:好一个法外柔情,许霆案二审改判5年

[ 2008-4-1 11:56:00 | By: yoom ]
呵呵 死了你才甘心是吧!
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
发表评论:

    密码:
    主页:
    标题:
    页面数据正在载入...
bxna 京ICP备05002321号